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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申请公开

除行政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您还可以根据自身的特殊需要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向市政府和各政府部门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依申请公开查询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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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消防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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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建、扩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

     

    一、审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

    二、申报材料

    (一)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可网上下载);

    (二)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

    (三)新建、扩建工程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

    (四)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

    (五)消防设计文件:

    消防设计文件应当包括设计说明书,有关专业的设计图纸,主要消防设备、消防产品及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表,重点反映依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设计的内容。

    (一)设计说明书

    1、工程设计依据。包括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批文,设计所执行的主要法规和所采用的主要标准(包括标准的名称、编号、年号和版本号),有关部门对本工程批准的规划许可技术条件,建设单位提供的有关使用要求或生产工艺等资料。

    2、建设规模和设计范围。包括工程的设计规模及项目组成,分期建设内容和对续建、扩建的设想及相关措施,承担的设计范围与分工。

    3、总指标。包括能反映建筑规模的总建筑面积、建筑占地面积、建筑高度以及剧院、体育场馆等场所的座位数、车库的停车位数量,厂房、仓库等的火灾危险性类别等。

    4、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的情况。

    5、具有特殊火灾危险性的消防设计和需要设计审批时解决或确定的问题。

    6、总平面。包括场地所在地的名称及位置,场地内原有建筑物、构筑物以及保留、拆除的情况,建筑物、构筑物满足防火间距的情况,功能分区,竖向布置方式(平坡式或台阶式),人流和车流的组织、出入口、停车场(库)的布置及停车数量的确定,消防车道及高层建筑消防扑救场地的布置,道路主要的设计技术条件。

    7、建筑、结构。包括建筑面积、建筑层数、层高和总高,建筑防火类别、耐火等级和结构选型,建筑物构件的构造及燃烧性能、耐火极限,建筑物使用功能和工艺要求,建筑的功能分区、平面布局、立面造型及与周围环境的关系,建筑的安全疏散、消防电梯以及交通组织、垂直交通设施的布局,防火防烟分区的划分等。

    8、建筑电气

    1)消防电源、配电线路及电器装置。包括消防电源供电负荷等级确定、消防用电设备的配电线路选择及敷设方式、备用电源性能要求及启动方式;变、配、发电站的位置、数量、容量及设备技术条件和选型要求;消防技术标准有要求的导线、电缆、母干线的材质、型号和敷设方式,以及配电设备、灯具的选型、安装方式;消防应急照明的照度值、电源型式、灯具配置、线路选择及敷设方式、控制方式、持续时间;消防疏散指示标志的设置部位、照度、供电时间等。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消防控制室。包括保护等级的确定及系统组成,消防控制室位置的确定,火灾探测器、报警控制器、手动报警按钮、控制台(柜)等设备的选择,火灾报警与消防联动控制要求,控制逻辑关系及控制显示要求,概述火灾应急广播、火灾警报装置及消防通信,概述电气火灾报警,消防主电源、备用电源供给方式,接地及接地电阻要求,传输、控制线缆选择及敷设要求,应急照明的联动控制方式等;当有智能化系统集成要求时,应说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与其它子系统的接口方式及联动关系。

    9、消防给水和灭火设施

    1消防水源。由市政管网供水时,应说明供水干管方位、接管管径及根数、能提供的水压;采用天然水源时,应说明水源的水质及供水能力、取水设施;采用消防水池供水时,应说明消防水池的设置位置,有效容量及补水量的确定,取水设施及其技术保障措施。

    2)消防水泵房。包括设置位置、结构型式、耐火等级、设备选型、数量、主要性能参数、运行要求。

    3)室外消防给水系统。包括室外消防用水量标准及一次灭火用水量、总用水量的确定,室外消防给水管道及室外消火栓的布置,系统供水方式、设备选型及控制方式。

    4)室内消火栓系统。包括室内消火栓的设置场所、用水量的确定,室内消防给水管道及消火栓的布置,系统供水方式、设备选型及控制方式,消防水箱的容量、设置位置及技术保障措施。

    5)灭火设施。对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各类自动灭火系统的设计原则、设计参数、系统组成、控制方式以及主要设备选择等予以说明。

    10、防烟排烟及暖通空调。包括设置防排烟的区域及方式,防排烟系统送风量、排烟量的确定,防排烟系统及设施配置、控制方式;暖通空调系统的防火措施。

    11、热能动力。包括室内燃料系统的种类、管路设计及敷设方式、燃气用具安装使用要求等燃料系统的设计说明;锅炉型式、规格、台数及其燃料系统等锅炉房设计说明;气体站房、柴油发电机房、气体瓶组站等其他动力站房的设计说明。

    (二)设计图纸  

    1、总平面

    1)区域位置图。

    2)总平面图: 场地四邻原有及规划道路的位置和主要建筑物及构筑物的位置、名称,层数、间距;建筑物、构筑物的位置、名称、层数;消防车道及高层建筑消防扑救场地的布置等。 

    2、建筑、结构

    1)平面图:主要结构和建筑构配件,平面布置,房间功能和面积,安全疏散楼梯、走道,消防电梯,平面或空间的防火、防烟分区面积、分隔位置和分隔物。

    2)立面图:立面外轮廓及主要结构和建筑构件的可见部分;屋顶及屋顶高耸物、檐口(女儿墙)、室外地面等主要标高或高度。

    3)剖面图:应准确、清楚的标示内外空间比较复杂的部位(如中庭与邻近的楼层或错层部位);各层楼地面和室外标高,以及室外地面至建筑檐口或女儿墙顶的总高度,各楼层之间尺寸及其他必需的尺寸等。

    3、建筑电气

    1)消防控制室位置平面图。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图,各层报警系统设置平面图。

    4、消防给水和灭火设施

    1)消防给水总平面图。

    2)各消防给水系统的系统图,平面布置图。

    3) 消防水池和消防水泵房平面图。;

    4) 其他灭火系统的系统图及平面布置图。

    5、防烟排烟及暖通空调

    1)防烟系统的系统图、平面布置图。

    2)排烟系统的系统图、平面布置图。

    6、热能动力

    1)锅炉房设备平面布置图。

    2)其他动力站房平面布置图。

    另外,具有“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没有规定的;消防设计文件拟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可能影响建设工程消防安全,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拟采用国际标准或者境外消防技术标准”情形之一的,建设单位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应提供“特殊消防设计的技术方案及说明,或者设计采用的国际标准、境外消防技术标准的中文文本,以及其他有关消防设计的应用实例、产品说明等技术资料”。

    备注:

    消防设计文件按照下列顺序编排:

    1)封面:项目名称、设计单位、日期。

    2)扉页:设计单位法定代表人、技术总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和各专业负责人的姓名,并经上述人员签署或授权盖章。

    3)设计文件目录。

    4)设计说明书。

    5)设计图纸。

    三、审批程序

    受理  窗口办理  领导签发  送达

    四、审批时限

    法定时间:20个工作日    

    五、收费依据和标准

    六、查询方式

    窗口电话:0578-8127189   网址:http://www..zjxf.gov.cn

    业务电话:遂昌县消防大队  0578-8122618

             

    七、投诉电话

    0578-8122618

     

     

     

         

    改建、内装修工程消防设计审核

     

    一、审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

    二、申报材料

    (一)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可网上下载);

    (二)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

    (三)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

    (四)消防设计文件:

    消防设计文件应当包括设计说明书,有关专业的设计图纸,主要消防设备、消防产品及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表,重点反映依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设计的内容。

    (一)设计说明书

    1、工程设计依据。包括设计所执行的主要法规和所采用的主要标准(包括标准的名称、编号、年号和版本号),建设单位提供的有关使用要求或生产工艺等资料。

    2、建设规模和设计范围。包括工程的设计规模及项目组成,承担的设计范围与分工。

    3、改建或装修设计的面积等指标。

    4、工程原已设置(或新增)的主要消防设备、消防产品及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等。

    5、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的情况。

    6、具有特殊火灾危险性的消防设计和需要设计审批时解决或确定的问题。

    7、装修专业。包括原工程用途、分类和耐火等级等概况以及本工程概况;本工程使用功能和工艺要求、功能分区、平面布局以及对原工程改建情况;装修各部位采用的装修材料燃烧性能等级,除用文字说明以外亦可用表格形式表达。

    (二)装修专业设计图纸

    1、建筑平面图:原工程总平面图和平面图;本工程平面图,平面或空间的防火、防烟分区面积,分隔位置和分隔物。

    2、装修图纸:应体现工程各部位顶棚、墙面、地面、隔断的装修材料以及固定家具、装饰织物、其他装饰材料的选用,可采用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和节点详图表示。

    备注:

    消防设计文件按照下列顺序编排:

    1)封面:项目名称、设计单位、日期。

    2)扉页:设计单位法定代表人、技术总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和各专业负责人的姓名,并经上述人员签署或授权盖章。

    3)设计文件目录。

    4)设计说明书。

    5)设计图纸。

    三、审批程序

    受理  窗口办理  领导签发  送达

    四、审批时限

    法定时间:20个工作日    

    五、收费依据和标准

    六、查询方式

    窗口电话:0578-8127189    网址:http://www..zjxf.gov.cn

    业务电话:遂昌县消防大队  0578-8122618

    七、投诉电话

    0578-8122618

     

     

         

    新建、扩建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

     

    一、审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

    二、申报材料

    被抽查到的建设单位应当在收到备案凭证之日起5日内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提供下列材料:

    (一)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表(可网上下载);

    (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可网上下载);

    (三)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

    (四)新建、扩建工程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

    (五)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

    (六)消防设计文件:

    消防设计文件应当包括设计说明书,有关专业的设计图纸,主要消防设备、消防产品及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表,重点反映依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设计的内容。

    (一)设计说明书

    1、工程设计依据。包括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批文,设计所执行的主要法规和所采用的主要标准(包括标准的名称、编号、年号和版本号),有关部门对本工程批准的规划许可技术条件,建设单位提供的有关使用要求或生产工艺等资料。

    2、建设规模和设计范围。包括工程的设计规模及项目组成,分期建设内容和对续建、扩建的设想及相关措施,承担的设计范围与分工。

    3、总指标。包括能反映建筑规模的总建筑面积、建筑占地面积、建筑高度以及剧院、体育场馆等场所的座位数、车库的停车位数量,厂房、仓库等的火灾危险性类别等。

    4、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的情况。

    5、具有特殊火灾危险性的消防设计和需要设计审批时解决或确定的问题。

    6、总平面。包括场地所在地的名称及位置,场地内原有建筑物、构筑物以及保留、拆除的情况,建筑物、构筑物满足防火间距的情况,功能分区,竖向布置方式(平坡式或台阶式),人流和车流的组织、出入口、停车场(库)的布置及停车数量的确定,消防车道及高层建筑消防扑救场地的布置,道路主要的设计技术条件。

    7、建筑、结构。包括建筑面积、建筑层数、层高和总高,建筑防火类别、耐火等级和结构选型,建筑物构件的构造及燃烧性能、耐火极限,建筑物使用功能和工艺要求,建筑的功能分区、平面布局、立面造型及与周围环境的关系,建筑的安全疏散、消防电梯以及交通组织、垂直交通设施的布局,防火防烟分区的划分等。

    8、建筑电气

    1)消防电源、配电线路及电器装置。包括消防电源供电负荷等级确定、消防用电设备的配电线路选择及敷设方式、备用电源性能要求及启动方式;变、配、发电站的位置、数量、容量及设备技术条件和选型要求;消防技术标准有要求的导线、电缆、母干线的材质、型号和敷设方式,以及配电设备、灯具的选型、安装方式;消防应急照明的照度值、电源型式、灯具配置、线路选择及敷设方式、控制方式、持续时间;消防疏散指示标志的设置部位、照度、供电时间等。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消防控制室。包括保护等级的确定及系统组成,消防控制室位置的确定,火灾探测器、报警控制器、手动报警按钮、控制台(柜)等设备的选择,火灾报警与消防联动控制要求,控制逻辑关系及控制显示要求,概述火灾应急广播、火灾警报装置及消防通信,概述电气火灾报警,消防主电源、备用电源供给方式,接地及接地电阻要求,传输、控制线缆选择及敷设要求,应急照明的联动控制方式等;当有智能化系统集成要求时,应说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与其它子系统的接口方式及联动关系。

    9、消防给水和灭火设施

    1消防水源。由市政管网供水时,应说明供水干管方位、接管管径及根数、能提供的水压;采用天然水源时,应说明水源的水质及供水能力、取水设施;采用消防水池供水时,应说明消防水池的设置位置,有效容量及补水量的确定,取水设施及其技术保障措施。

    2)消防水泵房。包括设置位置、结构型式、耐火等级、设备选型、数量、主要性能参数、运行要求。

    3)室外消防给水系统。包括室外消防用水量标准及一次灭火用水量、总用水量的确定,室外消防给水管道及室外消火栓的布置,系统供水方式、设备选型及控制方式。

    4)室内消火栓系统。包括室内消火栓的设置场所、用水量的确定,室内消防给水管道及消火栓的布置,系统供水方式、设备选型及控制方式,消防水箱的容量、设置位置及技术保障措施。

    5)灭火设施。对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各类自动灭火系统的设计原则、设计参数、系统组成、控制方式以及主要设备选择等予以说明。

    10、防烟排烟及暖通空调。包括设置防排烟的区域及方式,防排烟系统送风量、排烟量的确定,防排烟系统及设施配置、控制方式;暖通空调系统的防火措施。

    11、热能动力。包括室内燃料系统的种类、管路设计及敷设方式、燃气用具安装使用要求等燃料系统的设计说明;锅炉型式、规格、台数及其燃料系统等锅炉房设计说明;气体站房、柴油发电机房、气体瓶组站等其他动力站房的设计说明。

    (二)设计图纸  

    1、总平面

    1)区域位置图。

    2)总平面图: 场地四邻原有及规划道路的位置和主要建筑物及构筑物的位置、名称,层数、间距;建筑物、构筑物的位置、名称、层数;消防车道及高层建筑消防扑救场地的布置等。 

    2、建筑、结构

    1)平面图:主要结构和建筑构配件,平面布置,房间功能和面积,安全疏散楼梯、走道,消防电梯,平面或空间的防火、防烟分区面积、分隔位置和分隔物。

    2)立面图:立面外轮廓及主要结构和建筑构件的可见部分;屋顶及屋顶高耸物、檐口(女儿墙)、室外地面等主要标高或高度。

    3)剖面图:应准确、清楚的标示内外空间比较复杂的部位(如中庭与邻近的楼层或错层部位);各层楼地面和室外标高,以及室外地面至建筑檐口或女儿墙顶的总高度,各楼层之间尺寸及其他必需的尺寸等。

    3、建筑电气

    1)消防控制室位置平面图。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图,各层报警系统设置平面图。

    4、消防给水和灭火设施

    1)消防给水总平面图。

    2)各消防给水系统的系统图,平面布置图。

    3) 消防水池和消防水泵房平面图。;

    4) 其他灭火系统的系统图及平面布置图。

    5、防烟排烟及暖通空调

    1)防烟系统的系统图、平面布置图。

    2)排烟系统的系统图、平面布置图。

    6、热能动力

    1)锅炉房设备平面布置图。

    2)其他动力站房平面布置图。

    另外,具有“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没有规定的;消防设计文件拟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可能影响建设工程消防安全,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拟采用国际标准或者境外消防技术标准”情形之一的,建设单位除提供上述材料外,还应提供“特殊消防设计的技术方案及说明,或者设计采用的国际标准、境外消防技术标准的中文文本,以及其他有关消防设计的应用实例、产品说明等技术资料”。

    备注:

    消防设计文件按照下列顺序编排:

    1)封面:项目名称、设计单位、日期。

    2)扉页:设计单位法定代表人、技术总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和各专业负责人的姓名,并经上述人员签署或授权盖章。

    3)设计文件目录。

    4)设计说明书。

    5)设计图纸。

    三、审批程序

    备案  抽查  受理  窗口办理  领导签发  送达(或公告)

    四、审批时限

    法定时间:30个工作日    

    五、收费依据和标准

    六、查询方式

    窗口电话:0578-8127189  网址:http://www..zjxf.gov.cn

    业务电话:遂昌县消防大队  0578-8122618

             

    七、投诉电话

    0578-8122618

     

     

         

    改建、内装修工程消防设计备案

     

    一、审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

    二、申报材料

    被抽查到的建设单位应当在收到备案凭证之日起5日内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提供下列材料:

    (一)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表(可网上下载);

    (一)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可网上下载);

    (二)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

    (三)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

    (四)消防设计文件:

    消防设计文件应当包括设计说明书,有关专业的设计图纸,主要消防设备、消防产品及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表,重点反映依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设计的内容。

    (一)设计说明书

    1、工程设计依据。包括设计所执行的主要法规和所采用的主要标准(包括标准的名称、编号、年号和版本号),建设单位提供的有关使用要求或生产工艺等资料。

    2、建设规模和设计范围。包括工程的设计规模及项目组成,承担的设计范围与分工。

    3、改建或装修设计的面积等指标。

    4、工程原已设置(或新增)的主要消防设备、消防产品及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等。

    5、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的情况。

    6、具有特殊火灾危险性的消防设计和需要设计审批时解决或确定的问题。

    7、装修专业。包括原工程用途、分类和耐火等级等概况以及本工程概况;本工程使用功能和工艺要求、功能分区、平面布局以及对原工程改建情况;装修各部位采用的装修材料燃烧性能等级,除用文字说明以外亦可用表格形式表达。

    (二)装修专业设计图纸

    1、建筑平面图:原工程总平面图和平面图;本工程平面图,平面或空间的防火、防烟分区面积,分隔位置和分隔物。

    2、装修图纸:应体现工程各部位顶棚、墙面、地面、隔断的装修材料以及固定家具、装饰织物、其他装饰材料的选用,可采用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和节点详图表示。

    备注:

    消防设计文件按照下列顺序编排:

    1)封面:项目名称、设计单位、日期。

    2)扉页:设计单位法定代表人、技术总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和各专业负责人的姓名,并经上述人员签署或授权盖章。

    3)设计文件目录。

    4)设计说明书。

    5)设计图纸。

    三、审批程序

    备案  抽查  受理  窗口办理  领导签发  送达(或公告)

    四、审批时限

    法定时间:30个工作日    

    五、收费依据和标准

    六、查询方式

    窗口电话:0578-8127189    网址:http://www..zjxf.gov.cn

    业务电话:遂昌县消防大队  0578-8122618

            

    七、投诉电话

    0578-8122618

     

     

         

    建设工程消防验收

    一、审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

    二、申报材料

    (一)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可网上下载);

    (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三)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四)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

    (五)消防设施、电气防火技术检测合格证明文件;

    (六))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

    (七)其他依法需要提供的材料:

    1、隐蔽工程施工记录

    (1)消防登高面场地能否承受消防车的荷载的隐蔽工程施工记录

    (2)消防车道能否承受消防车的荷载的隐蔽工程施工记录

    (3)电气消防设施线路敷设的隐蔽工程施工记录

    (4)消防水管网敷设的隐蔽工程施工记录

    (5)水喷雾系统的隐蔽工程施工记录

    (6)泡沫灭火系统的隐蔽工程施工记录

    (7)建筑工程内部装修的隐蔽工程施工记录

    (8)其他应该提供的隐蔽工程施工记录

    2、试压、冲洗记录

    (1)水幕灭火系统管道试压、冲洗记录

    (2)雨淋灭火系统管道试压、冲洗记录

    (3)室内消火栓系统管道试压、冲洗记录

    (4)水喷雾系统管道冲洗记录

    (5)、其他应该提供的试压、冲洗记录

    3、调试报告

    (1)水喷雾系统的系统调试报告

    (2)泡沫灭火系统的系统调试报告

    (3)其他应该提供的调试报告

    4、施工调试记录

    (1)管道井封堵施工记录

    (2)消防电梯施工调试记录

    (3)消防电源施工调试记录

    (4)装有自备发电机的应有投电试运行报告

    (5)接地电阻测试记录

    (6)消防专用电话施工调试记录

    (7)消防给水系统高位消防水箱施工记录

    (8)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施工调试记录

    (9)雨淋灭火系统的施工调试记录

    (10)水喷雾灭火系统的施工调试记录

    (11)气体灭火系统的施工调试记录

    (12)消防水池补水措施的施工记录

    (13)其他应该提供的施工调试记录

    5、检验报告

    (1)管道井、玻璃幕墙、防火墙、隔墙墙体、变形缝、伸缩缝等的封堵材料的检验报告

    (2)当排烟、送风管采用无机玻璃钢时,应提供相应的检测报告

    (3)其他应该提供的检测报告

    6、其他资料

    (1)公安消防机构的审批文件,包括:施工图设计防火审核意见书、装修工程设计防火审核意见书、其它设计防火审核意见书;

    (2)消防设计专篇及消防设计变更技术联系单

    (3)消防产品生产许可、建筑防火材料、构件和消防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合格证明、产品型式认证,以及主要消防产品、设备的生产单位对其产品、设备的数量、型号及施工安装质量的确认报告;

    (4)自动消防设施安装、调试记录;地下及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消防设施系统调试报告,施工单位出具的消防设施联动测试报告;自动消防设施操作维护管理手册;

    (5)竣工图一套,包括:建筑、水、电、、暖通等各系统竣工图(含总图、室外给排水总图);

    (6)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名单及培训记录;

    (7)钢结构防火喷涂施工、检验记录;

    (8)防雷检测报告复印件;

    (9)装修材料抽样送检检测报告。

    另外,1、建筑工程内部装修工程需报送:(1)原工程总平面图和平面图;(2)本工程竣工平面图,平面或空间的防火、防烟分区面积,分隔位置和分隔物。(3)装修图纸:应体现工程各部位顶棚、墙面、地面、隔断的装修材料以及固定家具、装饰织物、其他装饰材料的选用,可采用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和节点详图表示。2、钢结构需要有钢施结构图

    三、审批程序

    受理  现场验收  领导签发送达

    四、审批时限

    法定时间:20个工作日

    五、收费依据和标准

    六、查询方式

    窗口电话:0578-8127189    网址:http://www..zjxf.gov.cn

    业务电话:遂昌县消防大队   0578-8122618

    七、投诉电话

    0578-8122618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一、审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

    二、申报材料

    被抽查到的建设单位应当在收到备案凭证之日起5日内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提供下列材料:

    (一)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表(可网上下载);

    (二)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可网上下载);

    (三)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四)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五)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

    (六)消防设施、电气防火技术检测合格证明文件;

    (七))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

    (八)其他依法需要提供的材料:

    1、隐蔽工程施工记录

    (1)消防登高面场地能否承受消防车的荷载的隐蔽工程施工记录

    (2)消防车道能否承受消防车的荷载的隐蔽工程施工记录

    (3)电气消防设施线路敷设的隐蔽工程施工记录

    (4)消防水管网敷设的隐蔽工程施工记录

    (5)水喷雾系统的隐蔽工程施工记录

    (6)泡沫灭火系统的隐蔽工程施工记录

    (7)建筑工程内部装修的隐蔽工程施工记录

    (8)其他应该提供的隐蔽工程施工记录

    2、试压、冲洗记录

    (1)水幕灭火系统管道试压、冲洗记录

    (2)雨淋灭火系统管道试压、冲洗记录

    (3)室内消火栓系统管道试压、冲洗记录

    (4)水喷雾系统管道冲洗记录

    (5)、其他应该提供的试压、冲洗记录

    3、调试报告

    (1)水喷雾系统的系统调试报告

    (2)泡沫灭火系统的系统调试报告

    (3)其他应该提供的调试报告

    4、施工调试记录

    (1)管道井封堵施工记录

    (2)消防电梯施工调试记录

    (3)消防电源施工调试记录

    (4)装有自备发电机的应有投电试运行报告

    (5)接地电阻测试记录

    (6)消防专用电话施工调试记录

    (7)消防给水系统高位消防水箱施工记录

    (8)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施工调试记录

    (9)雨淋灭火系统的施工调试记录

    (10)水喷雾灭火系统的施工调试记录

    (11)气体灭火系统的施工调试记录

    (12)消防水池补水措施的施工记录

    (13)其他应该提供的施工调试记录

    5、检验报告

    (1)管道井、玻璃幕墙、防火墙、隔墙墙体、变形缝、伸缩缝等的封堵材料的检验报告

    (2)当排烟、送风管采用无机玻璃钢时,应提供相应的检测报告

    (3)其他应该提供的检测报告

    6、其他资料

    (1)公安消防机构的审批文件,包括:施工图设计防火审核意见书、装修工程设计防火审核意见书、其它设计防火审核意见书;

    (2)消防设计专篇及消防设计变更技术联系单

    (3)消防产品生产许可、建筑防火材料、构件和消防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合格证明、产品型式认证,以及主要消防产品、设备的生产单位对其产品、设备的数量、型号及施工安装质量的确认报告;

    (4)自动消防设施安装、调试记录;地下及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消防设施系统调试报告,施工单位出具的消防设施联动测试报告;自动消防设施操作维护管理手册;

    (5)竣工图一套,包括:建筑、水、电、、暖通等各系统竣工图(含总图、室外给排水总图);

    (6)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名单及培训记录;

    (7)钢结构防火喷涂施工、检验记录;

    (8)防雷检测报告复印件;

    (9)装修材料抽样送检检测报告。

    另外,1、建筑工程内部装修工程需报送:(1)原工程总平面图和平面图;(2)本工程竣工平面图,平面或空间的防火、防烟分区面积,分隔位置和分隔物。(3)装修图纸:应体现工程各部位顶棚、墙面、地面、隔断的装修材料以及固定家具、装饰织物、其他装饰材料的选用,可采用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和节点详图表示。2、钢结构需要有钢施结构图。

    三、审批程序

    备案  抽查  受理  现场验收  领导签发送达(或公告)

    四、审批时限

    法定时间:30个工作日

    五、收费依据和标准

    六、查询方式

    窗口电话:0578-8127189    网址:http://www..zjxf.gov.cn

    业务电话:遂昌县消防大队  0578-8122618

    七、投诉电话

    0578-8122618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一、审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监督检查规定》

    二、申报材料

    (一)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申请表(可网上下载);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三)依法取得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者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的法律文件复印件;

    (四)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五)员工岗前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和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取得的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六)其他依法应当申报的材料。

    对依法进行消防竣工验收备案且没有进行备案抽查的公众聚集场所申请消防安全检查的,还应当提交场所室内装修消防设计施工图、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以及装修装饰材料防火性能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

    三、审批程序

    受理  窗口办理  领导签发  送达

    四、审批时限

    法定时间:13个工作日   

    五、收费依据和标准

    六、查询方式

    窗口电话:0578-8127189  网址:http://www..zjxf.gov.cn

    业务电话:遂昌县消防大队  0578-8122618

    七、投诉电话

    0578-8122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