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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遂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社会资本进入公共设施建设领域的实施办法(试行)》的政策解读
遂政办发〔2017〕104号
索引号:002662104-02-2017-8036 生成时间:2017-11-03 发布机构:县政府办公室

关于《遂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社会资本进入公共设施建设领域的实施办法(试行)》的政策解读

 

现就起草的《遂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社会资本进入公共设施建设领域的实施办法(试行)》的政策解读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制定该文件的必要性、可行性说明

随着我县PPP项目陆续推进,国家关于PPP方面政策文件不断更新,《遂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遂昌县关于促进社会资本进入公共设施建设领域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遂政办发[2015]49号)亟需修改完善,故制定本办法。

二、主要内容

1.全面放开社会资本投资公共设施建设与运营

2.促进社会投资的实施范围和方式

3.促进社会投资的政策措施

4.社会投资项目操作流程

5.工作要求

6.附件,遂昌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操作细则(试行)、遂昌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操作流程图、《遂昌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计划表》

三、涉及政策文件说明

该文件依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42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指导意见》(浙政办发〔20159号)和《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社会资本进入公共设施建设领域的实施意见(试行)》(丽政发〔20154号)等文件制定。

四、文件有关事项说明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遂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遂昌县关于促进社会资本进入公共设施建设领域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遂政办发[2015]49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