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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昌县农业局关于做好2018年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
遂农发〔2018〕1号
索引号:002662120-02-2018-1005 生成时间:2018-01-22 发布机构:县农业局

各乡镇(街道)农业推广服务中心、局属各单位

2018年春节即将来临,为保障节日期间农产品供给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生产安全,确保全县广大农民群众和农业系统干部欢度平安祥和的节日,根据中央、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监管职责

春节是我国重要的传统节日,也是风险集中、问题多发的敏感时期,要高度重视春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农业生产安全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一岗双责”制度,进一步明确责任,强化协作配合,落实生产主体责任和各项防范措施,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确保节日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生产安全。

二、切实做好冬春农业生产工作

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及时掌握茶叶、蔬菜、水果等作物生产情况,完善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科学应对可能出现的雨雪冰冻等极端天气对农业生产的影响。要加强粮油作物田间管理,及早部署,扎实行动,为夺取明年粮食丰收打下坚实基础。要加强市场监测和信息服务,及时收集、发布供求信息,搞好产销衔接,保障节日期间优质农产品市场供应品种丰富、数量充足、价格稳定。

三、突出抓好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安全生产

要严格落实《丽水市农业局关于做好春节期间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丽农发〔20182号)、《丽水市农业局关于做好2018年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丽农发〔20183号)、《中共遂昌县委办公室 遂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县委便笺〔2017225号)文件要求,严格落实两项安全主体责任,深入排查安全隐患,严防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和农业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让人民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的新年。

四、认真开展困难群众走访慰问

要进一步转变作风,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积极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乡村振兴战略,了解和掌握群众所思、所急、所盼,认真听取干部群众对农业工作的意见建议,力所能及地帮助解决实际困难。要严格落实农业产业扶持政策措施,督促帮扶项目扎实推进,切实维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要开展多种形式的帮扶救助和送温暖、献爱心活动,认真做好离退休干部及生活困难党员、干部、群众的走访慰问工作,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五、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规定

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新修订的实施细则以及我省“36条办法”精神,带头转变作风、纠正“四风”,特别要力戒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带头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决杜绝“节日腐败”,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六、坚决做好节日值守应急工作

要认真落实应急值班责任制,严格执行节假日24小时值班和领导干部带头值班制度,坚决杜绝空岗、漏岗现象。要加强对各类信息的动态监测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一旦发生有关事故和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快速反应,果断处置,坚决预防事态的扩大和蔓延。

各乡镇(街道)农业推广服务中心、局属各单位要按照本通知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并及时开展督促检查。 

 

 

 

 
 

遂昌县农业局

2018122

 

 

 


    (此件公开发布)

 

 

 

 

 

 

 

 

 

 

 


遂昌县农业局办公室                       2018年1月22印发

附件:?遂农发〔2018〕1号.cebx